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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陷文化大學宿舍爭議的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,其妻又昱公司律師陳佳瑤今(20)日透過侯辦提出6點聲明,強調「文大宿舍21年來都合法使用」,呼籲北市府及教育部勿再互踢皮球,應儘速對外說明,不要到了選舉就政策反覆,而影響學生權益。

上午侯友宜接受媒體訪問時,對於「民進黨的不實資料抹黑」,強調不要低估人民的智慧、高估抹黑的效果、「更不要錯估侯友宜的戰鬥意志」;侯辦發言人賴冠群也說,一連串的抹黑選民看在眼裡,候選人只會越戰越勇、越戰越強。

又昱公司律師陳佳瑤發布的6點聲明通風設備如下:

1、又昱公司設立就是為了合法報稅

又昱公司前身為友友投資有限公司,為方便管理及報稅,在會計師的建議下於83年創立友友投資有限公司,資本額為2500萬元,民國90年更名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。又昱公司自83年迄今,都合法設立在板橋。公司設立時代表人為任美鈴女士,於102年變更為侯昱帆小姐,迄今資本額未有更動。

2、微型公司登記於記帳士處,是民間常有經營型態

至於又昱公司遭質疑為空殼公司一節,因又昱公司屬於微型公司,將稅籍(公司地址)合法設立於記帳士處,是民間常有的經營態樣,公司設立主要是為了當時工廠降溫風扇開發興建的標的物(現為大群館)出租時,能合法開立發票並報稅,迄今絕無逃漏稅情事。

3、又昱公司報稅將押金利息納入,規格之高國內罕見

大群館未統租給文化大學前,係由任美鈴女士獨立負責管理,公司內沒有聘僱專職員工,相關建物修繕清潔等工作則以委外方式處理,與每位房客皆簽訂租賃契約,其中,預收房租押金部分,亦先行將押金利息計入收入一併開立發票,在國內租屋市場中實為罕見。(參考:發票影本)

4、土地超過9成為娘家繼承,餘搭配購買周邊私有/國有畸零地

有關土地取得部分,這塊土地(華崗段二小段0616地號)是任美鈴女士在婚前(70年)就繼承自娘家:任美鈴繼承了2/5,加上母親(李x綢)繼承2/5,以及姊姊(任x玲)的 1/5土地,並在73年完成繼承後的分割登記。整塊地507坪,約九成五是娘家家族原共同持有,在規劃興建時,為了基地的完整,包括換地18.43坪,以及購買周邊私人及國有畸零土地約27坪。

負壓排風扇適用範圍:1、適用於高溫或有異味的車間:如熱處理廠、鑄件廠、塑料廠、鋁型材廠、製鞋廠、皮件廠、電鍍廠、印染廠、各種化工廠。2、適用於勞動密集型企業:如服裝廠,各類裝配車間,網吧。3、園藝溫室大棚通風降溫、畜牧場降溫。4、特別適用於需要降溫又需要一定濕度的場負壓排風扇所。如棉紡廠、毛紡廠、麻紡廠、織布廠、化纖廠、經編廠、加彈廠、針織廠、絲織廠、襪廠等各類紡織廠。5、適用於倉儲物流領域。

5、興建工程款3500萬,100萬自籌

有關建物興建資金部分為合資,資金來源主要為有陳某清償任美鈴女士娘家債務約3500萬。任美鈴女士雖擁有土地持分,但無興建資金,合資興建資金則為向娘家借錢,以租金收入償還。該建物在民國85年由「友友投資有限公司(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前身)」取得建照,86年取得使照,共興建地下一層至地上五層,共99戶(參考:使照),工程價款為新台幣3600萬元(參考:工程合約),絕非外界訛傳的1.7億元。建物完成後的租金收入,也依權利比例分配給各地主(股東)。(推薦閱讀:朱立倫稱文大宿舍案不影響侯友宜選情 蘇貞昌諷:新北市府幫太多忙了)

6、大群館以住宿類第1組(H1類組)進行公安申報均合格,86年迄今各級政府也無認定違規。

有關大家關注的大群館公共安全部分,從86年到現在,各級政府的各項法規認定皆無違法違規情事。由於大群館前以集合住宅規定管理,依規定,11樓以下的集合住宅並不需要進行定期公安申報。101年12月12日台北市政府官員及台北市議員到大群館現勘,認定全棟建築物使用是學生宿舍,屬住宿類第1組(H1類組),應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,在現場行政指導後,依據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」,即以未辦理公安申報對使用人(文化大學)開罰6萬,並要求限期改善。大群館已依市政府要求提高公共安全管理的標準,自101年定期進行安檢並做申報迄今,皆獲得查核合格的結果,無違規或應改善情事。

通風設備系統按照工作動力不同,一般有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兩種。通風設備主要通風管道,室內送、排風口,室外進、排風裝置,風機,除塵器以及控制系統等組成。常用的通風管道的斷面有圓形和矩形兩種,同樣截面積的風道,以圓形截面省材料,而且其流動阻力小,因此採用圓形風道的較多;常用的送、排風口有以下幾種:百業風口、空氣分佈器;風機中離心式通風機和軸流式通風機是常用的兩種;除塵器主要有重力沉降室、旋風除塵器、袋式除塵器、濕式除塵器和靜電除塵器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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